货物出口报关流程
第一步:申报
出口货物发货人或代理人需在装载前 24 小时,向出境海关申报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。现场办理手续时,纸质内容需与电子数据一致。
基本单据:报关单、商业发票、装箱单、提(运)单、出口收汇核销单(部分地区已取消)等。
特殊单据:许可证件、检验检疫通关单、各类检验证书等。
辅助单据:贸易合同、信用证、委托报关协议等(海关要求时提供)。
第二步:查验
海关核查申报内容与货物实际情况是否相符,查验通常在监管区内进行。特殊情况经申请,可在区外查验。查验完成后,相关人员需在查验记录上签字确认。查验不收费,但封口、移动、拆装等额外操作费用由收发货人承担。
第三步:征收税收
海关根据申报信息计算关税、增值税、消费税等税费,开具专用票据。纳税人需在填发缴款书之日起 15 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税,逾期按日加收 0.5‰滞纳金(起征额 50 元)。
第四步:放行、清关
海关完成申报审核、查验、征税或保税手续后,对出口货物作出放行决定,完成报关流程。若货物需后续管理,海关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查处理。